义工转介服务登记机构须知
机构登记资格及手续
- 凡非牟利服务机构,包括政府部门或政府认可之慈善团体,均可申请成为本局登记机构。申请团体须递交下述表格及费用予本局义工服务中心办理,经审核后便可成为本局义工转介服务的登记机构,完成登记后将获发机构登记证、登记机构须知及义工徵求表。
- 填妥「义工转介服务」– 机构(单位)登记或重新登记表」(表格可于本局网页 http://www.avs.org.hk/main/cht/ 下载)
- 登记费:港币200元,有效期为两年。本局有权就登记费不定期作出检讨及于有需要时作出调整,而毋须事先取得登记机构同意
- 提交机构(单位)简介及政府认可之慈善团体或非牟利服务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(获豁免缴税慈善机构{R88 机构}) (如有)
- 登记机构属下不同单位或分区单位,如需使用本局义工转介服务,为方便联络及纪录,须以个别单位名义办理机构登记